雷鸣:剥削还是效率?——非正式制度、合约和量化视角下的包身工

2020-08-10 22:29:41 6275
企业科学管理程度增加,工头制和包身工制的非合理性和高交易成本特征凸显,逐渐让位于由企业直接招收工人的养成工制度。本文通过上海棉纺织业发展的历程分析作为非正式制度的工头+包身工制度在企业向现代企业转型过程中发挥的特殊作用。

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副教授 雷鸣

   委托-代理理论视角下的工头+包身工制本质上是介于市场与企业之间的非正式制度和长期合约。在近代上海棉纺织工业发展的过程中,由于雇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早期的市场化招工市场劳资关系不稳定且充满劳资争议,当棉纺织业发展进入黄金时期,企业对有一定技术能力的女工产生了长期、稳定雇佣的需求,工头+包身工制度作为一种“本土化”和“前近代化”的治理机制再次登上历史舞台,本文通过搭建企业家—工头—包身工“双重委托代理”关系模型,有效克服了不对称信息条件下企业对女工的劳动技能和工作效率进行“信号甄别”的困难,部分实现了“分离均衡”,有效减少了劳资纠纷。而当棉纺织业黄金发展期结束,企业科学管理程度增加,工头制和包身工制的非合理性和高交易成本特征凸显,逐渐让位于由企业直接招收工人的养成工制度。本文通过上海棉纺织业发展的历程分析作为非正式制度的工头+包身工制度在企业向现代企业转型过程中发挥的特殊作用。

关键词:包身工,工头制,非正式制度,长期合约,治理机制

一、引 

本文基于近代上海劳动力雇佣制度变迁的背景,探讨有着“本土化”、“前近代化”特征的工头+包身工制何以在上海的传统企业制度向近现代企业制度转型的过程中发挥特殊的作用?其效率和剥削的机制体现在哪些方面?工头+包身工制的效率边界在何处?近代企业制度和劳动力市场,对于东亚国家来说是全新事物,为了学习并赶超西方国家,中国从棉纺织业开始了近代化转型,棉纺织业兴起并引致了相应劳动力的需求。上海作为近代中国最大的工业城市、棉纺织工业中心和充足而又廉价的劳动力市场,其轻纺工业从19世纪80年代开始(此时主要是外资工业)迅速发展,至1894年棉纺织业和缫丝业共有14个工厂,投资额达523.1万元,棉纺织业女工达到近1万人(徐新吾、黄汉民,1998)。

1895-1898年上海兴起了中国民族资本棉纺织业投资的第一次热潮,上海棉纺织工业在起伏发展中在20世纪30年代出现了黄金时代。图1、2展示了近代上海棉纺织业产业发展与劳动力供给概况,图1以棉纺织厂实收资本代表19世纪末至20世纪40年代的产业发展情况,图2考虑到工人的可流动性,以上海女工整体数量代表棉纺织业的劳动供给情况。由图1可以看出至20世纪30年代,上海棉纺织业呈快速发展状态,即产业资本供给相对充足。图2则显示劳动力供给增长速度慢于资本增长速度,这会导致棉纺织企业的资本劳动比发生变化,不可避免会有当棉纺织业发展至黄金时期时劳动力(尤其是熟练劳动力)供给相对不足的情形,进而影响棉纺织企业中资本和劳动要素持有者的议价能力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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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近代上海棉纺织资本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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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上海女工人数

注:图1 数据来源于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沿革表、华商纱厂联合会历次资本调查资料等整理。图2数据来源于高晓玲. 近代上海产业女工研究(1861-1945)[D].上海师范大学,2008.第15页。

在近代民族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棉纺织企业面临着产业条件、要素禀赋和劳动者质量等多种约束,产业条件的变化引导着企业的“转型升级”,要素禀赋的变化决定着企业的议价能力和生产成本,劳动者质量的识别影响企业生产。首先,企业对雇佣制度的选择一方面能够维持自身劳动力持续稳定的供给、提供优质的监督激励机制并善劳资关系;另一方面激励相容的雇佣制度能够激励工人工人提升自身技能,与企业的“转型升级”形成良性的循环,以适应现代企业发展要求。其次,近代企业制度的非本土化决定了该制度若要在一个以农耕经济为主的国家落地生根,必然会面临极大的制度摩擦和极高的交易成本。表面上看,企业中工人的招募、培训、管理是一个简单的技术问题,但其背后是企业与既有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诸元素相适应和匹配的问题,这些非正式制度事实上构成了上海近代劳动力市场的形成过程中必然面对的转型成本。

从19世纪八十年代产生至20世纪30年代发展至黄金期,上海棉纺织业经历了早期的市场招工、发展繁荣期的外包性雇工(工头+包身工制)、后期的招聘培养一体化(养成工制)三个阶段,其中起到核心作用也是推行时间最长的就是“工头+包身工”制。具体来看,在棉纺织工业形成的早期(市场雇佣阶段),企业经营规模小且劳动力市场不完善、信息不对称且没有有效的信息甄别机制,企业主通过市场机制可低成本的在本地雇佣到生产所需要的劳动力,明显此时的契约是不稳定、期限短和劳资纠纷频发的(朱邦兴,胡林阁,徐声,1984)。企业发展繁荣时期对熟练劳动力稳定缔约的要求提高,且规模扩张使得劳动力需求增加进而凸显了劳动要素的稀缺性,工人与资本家谈判的话语权逐渐提高。为了减少交易成本,克服信息不对称和缔约不稳定的问题,本土化的工头+包身工制成为这一时期特殊的治理机制而存在,且上海周边农村地区及江苏等地充足的劳动力供给为外包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工人准备。直至近现代企业制度的出现,工头制达到其效率边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上海近代劳动力市场中,工头制以血缘地缘形成的社会网络通过强制、剥削等各种手段保证了劳资缔约的稳定性,虽然于工人而言,即使给他们提供了生存的空间但也是基于被剥削的前提之下,但是于棉纺织企业而言,该制度无疑提供了稳定了劳动力供给,保证了生产和企业的盈利。但是传统生产方式阻滞了企业向更高劳动效率的类型转变(韦伯,1992),对于20世纪40年代的有现代性的企业来说,工头+包身工制带来的工人素质偏低、没有系统培训、工人技能提升激励低等问题成为它们发展的桎梏。工头制在推行了二十几年之后,较为先进的棉纺织企业终于开始着手改革工头制度和包身工制度,向更科学的企业管理制度转型。

本文从交易成本、信息甄别、合约转型和治理机制的视角重新审视上海棉纺织业劳动力市场,经研究发现,工头+包身工制本质上是企业在向现代化转型的过程中出现的一种介于市场化和内部一体化的中间(过渡)形态,是一种关系型契约和非正式组织安排。作为剥削和奴役性质的“前近代”制度,工头+包身工制度的再度“复活”是上海棉纺织企业在产业资本逐步扩大的过程中对工人数量和工作时间等需求增加的反应,也是对企业的资本劳动比和谈判话语权变化、契约稳定性要求增加的一种“本土式”回应。由于工头介入到企业家和工人的关系之中,从而形成了一种用工制度上的“外包形态”和“‘企业家—工头’+‘工头—包身工’”这种“双重委托代理”关系,这种治理机制出现的核心是为了满足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企业对工人的劳动技能、劳动态度、劳动时间进行信息甄别,利用工头这个“中间代理人”所具有的血缘、地缘等独特优势对工人的劳动技能进行较为充分的识别和分离,满足了近代上海棉纺织业的工人需求并最大限度的促进提高生产效率,实现了上海棉纺织业黄金十年的发展。

本文首先从史料的角度对近代上海棉纺织工业中劳动力市场性中雇佣制度的演进过程进行再梳理。接着,从历史制度分析的范式和研究框架出发,运用合约的逻辑对以上过程进行制度经济学的解释和分析。最后,运用相关的数据和计量手段,对近代上海劳动力市场中包身工和工头制的制度效率进行相应的实证检验。

二、文献:从马克思主义到新制度主义

劳工制度是经济史和社会史共同关注的研究领域。早在20世纪30年代,社会学家陈翰笙就曾调查过上海各日本纱厂的包身工制度,1936年,夏衍写了一篇题为《包身工》的短篇小说,在当时是最为详细的关于包身工的报道。但此后,对劳工制度进行的深入和系统研究较少,仅仅是在谈到工人生活状况时间或提及。如《上海产业与上海职工》分类描述了各类产业的起源及各产业工人的生活、罢工情况。《上海近代工业史》一书阐述了上海近代工业的产生发展历程,提及了当时的工人状况。还有一些如《刘鸿生企业史料》,也多倾向于描述工人生活状况。这些文献在研究包身工制度时多数偏重于揭露和控诉包身工制度为主,没有更深入系统的学理分析,产生这种状况的原因可能是包身工的隐秘性和难以接触使获取资料存在困难。

早期的研究中,很多学者将注意力集中于揭露包身工、养成工遭受剥削的史实,进行一些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比较有影响力的是《旧中国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书中简单把包身工归为旧社会特有的一些剥削、奴役制度,并认为这是资产阶级资本积累和无产阶级的贫困化的过程。姜铎(1994)较早运用计量的方法对中国早期工人阶级的一些情况例如人数和来源、工资水平、工作时间、劳动条件、劳动福利待遇、女工童工使用情况等问题作了详细的考察和论述,指出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资产阶级三重压迫的中国早期工人阶级的悲惨状况。马庚存(2007)通过对近代产业工人进行考察,得出他们身受帝国主义、资本主义和封建专制主义的压榨,生存状况比一般工人还要凄惨的结论。

另一类分析加入新古典个体主义和新制度主义的博弈和合约分析,不再局限于研究劳资双方、工头和工人之间的纠纷,而是更加侧重研究工头制和包身工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及其效率性,研究劳动力市场中的交易成本和治理机制的演化,并从近代企业制度在中国的移植和本土化的角度出发去认识。有的研究发现工人的原籍与就业之间存在着重要的关联,社会网络中的“乡谊资源”和“地缘倾向”造成了工人之间工作机会的不平等(韩起澜,1987;马俊亚,2003)。裴宜理重新揭示了对劳工问题研究的社会维度,他发现上海来自相同地区的移民和相同行业中的同姓(男工或女工),形成各种各样的帮口、行会,由此构成了集体行动的潜在基础,这就在相当程度上超越了传统的阶级分析。中国早期的产业工人会把传统习俗和思想观念带入到现代大机器生产意义上的工厂,形成了这一群体历史独特性和复杂性(潘毅,)

此外,李家齐(1997)认为养成工制度盛行的原因除了基于廉价劳动力考虑之外,还在于便于管理,资本家可以更好地防止和分化工人运动,因为在曾经独立的工匠的激进主义和资方的养成工的保守主义之间,存在着比较紧张的关系。李雅菁(2007)认为工头制度是一种基于封建社会下管家制度在近代产业中的延伸,封建制度下地主更多时候把管理事务交给一名得力助手称为管家以节约自身的精力,近代中则是为了节约学习国外先进管理制度的成本转而把管理交给企业中的“管家”即工头来办理。随着企业管理的科学化,工头制的管理效率达到边界,企业倾向于摆脱工头制的束缚,养成工制度进而出现。

本文从制度尤其是非正式制度转型、演化和变迁的角度出发,结合数理模型分析近代上海棉纺织工业劳动力市场形成的具体过程,指出以包身工为代表的招工代理人制度在劳工信息不对称和雇佣成本高昂时,在维持市场稳定和解决劳资冲突方面具有优势。

三、上海劳动力市场雇佣制度演进:制度变迁的视角

(一)“市场-外包-一体化”:制度演进

棉纺织业发展初期对工人技能要求相对较低,且上海城市中的无业群体很庞大,资本家随时可在市场上雇佣到正在寻找工作的工人,为了提高雇佣的效率,资本家还会借助于一些简单易行的雇佣“媒介”方式,例如招工头、招考和临时工,虽然在招工的过程中会有招工头等第三方介入,但是此时的招工头只是在工人招募阶段代理招聘,不承包生产任务而只收取介绍费,他们与工人的契约是随机的、一次性的、短期的,而企业与招工头之间也没有缔结对工人权益保障的契约。因此在市场化雇佣阶段,工人受雇于企业家受到市场化因素(如工资、待遇等)的影响,同时也会因这些因素而跳槽,也就是说此时的工人与企业家之间更多的是临时性的、短期契约,双方利益均无保障,劳资纠纷时有发生。工人的“流动性”和不稳定性使得他们没有激励提升自身的技能,大多数工人处于“平均”的劳动技能水平上,企业家也无法甄别和分离高水平和低水平技能的工人,面对工人动辄提出的涨工资和提高待遇要求,企业家没有相应的甄别和治理机制,进一步激化了劳资矛盾。

当企业规模扩张对劳动力的需求增加时,上海城市中的劳动力无法满足企业长期稳定缔约的需求或者城市中劳动力的成本增加,都诱致企业寻找交易成本更低的雇佣制度。由于当时劳动力的自由流动程度较低,劳资之间信息不对称程度较高,这导致即使企业规模扩张,市场雇佣条件下的效率也是很低的。在劳动力市场上缺乏劳动力自由流动机制、劳动者信号发送与企业家甄别机制的条件下,理性的企业家寻找连接劳动需求市场和劳动供给市场的中间力量——包工头,该制度指包工头得到了企业“外包”的权力,承包企业招工、生产的全过程。与工头制相呼应的就是包身工制,包身工最早出现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英商怡和纱厂,而包身制在中国大量推广是在20世纪20年代后期(国际劳工通讯,1980;韩起澜,1987;)。1932年,孙宝山在对包身工制度进行全面评估的时候,她估计全上海各个纱厂拥有包身工的总数近1万名(孙宝山,1932)。到1937年,基督教女青年会所做的调查断定,上海各个纱厂的包身工总数大约在7万到8万名之间。作为包工制中最重要的一种制度,包身工制度在上海纺织工厂中十分流行,即包工头用预约低微包身银的方法,同女工的家长订立包身契约,将女工带入工厂,女工进入工厂之后,不仅所得工薪全被包工头据有,还要经受各种压榨和凌辱,丧失人身自由,上下班都要由工头押送。包身工本质上是一种定期“卖身”的包工头制度,大量为纺织厂采用。在上海近代纺织行业劳动力市场上,女工是比较集中的,其中,经由乡友、亲戚介绍等途径进入工厂的最多。上海虽然市场化程度可以堪称全国第一,但在谋业渠道上所反映出来的经济关系,还是相当传统的。

从表面上看,工头+包身工制带有极强烈的“前近代”和人格化特征:人身依附、强迫与剥削、血缘和地缘约束等。工头用预约低微包身银的方法,同女工的家长订立包身契约,具有很强的剥削性,但它作为一种治理机制解决了当时上海棉纺织企业招工难、用工难、劳资纠纷多、工人不能够稳定生产的问题。不能否认,在近代上海劳动力市场制度变迁中,外包阶段(工头+包身工制)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因为,在工头和厂规的强制作用下,工人不得不告别往日(自由雇佣阶段)散漫悠哉的劳作和生活样态,而成为符合制度要求的敬业、勤勉、文明、守时的“工人”,这种有组织、有分工、快节奏、高效率的生产劳动,使女工真正实现了从传统妇女向近代产业工人的转型(罗苏文,1996)。而且,雇佣期间工头对包身工简单的培训理论上可以使其从一个非熟练工逐渐成长为相对熟练的工人,不断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不得不指出该制度下工人低效率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包身工对工头的严重人身依附和工头决定性的话语权,工人宁愿把大部分精力投资于维护与工头的关系,而非提升自身的能力。

在外包制阶段,工头成了一个既得利益集团,其对包身工的剥削是客观存在的。当企业发展伴随着现代机器技术的使用和现代产业工人需求增加的时候,企业主就会考虑打破现有利益格局,改变管理模式,绕开工头制,向真正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模式转型,从民国11年,养成工制度逐渐引入到中国(刘明逵,1985)。在该制度下,女工根据文化水平分为高级班和初级班进行学习,使工人更加关心如何去提高个人的生产能力,使工人意识到是教育程度、而不是地缘关系和社会网络在决定工人的等级和待遇,这是企业用工制度向近代转型的一个重要标志。养成工制度作为一种等级工资制度,工人的劳动边际贡献已经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厘定,资方和工人的冲突也得到很大程度的减轻。工人个人主义倾向开始增强,不再依赖工头(迈克尔,布诺威,2008)。但是,改革推行时间没有多久,由于日本的对华入侵,工人向内地迁移等原因,遂很快中断。

工头与包身工之间的关系通常是由地缘和血缘关系决定的,这种非正式制度形成了以工头为核心的社会网络,上海劳动力市场还受到各式各样地缘色彩非常浓厚的“帮”和同乡会等地方组织的影响极大,包工头都隶属于不同的青帮组织,这种错综复杂的青帮组织是由专门往乡村购买农村姑娘,要她们在纱厂做工的地痞流氓(韩起澜,1987)。如图3所示,工头+包身工制度推行的结果便是形成了有社会网络介入和帮会参与的“分割型”劳动力市场。一方面,地缘关系为分割的劳动力市场阻止劳动者自由流动,进而稳定了工人对工头的人身依附关系。在棉纺织企业内部,甚至连工厂车间内的劳动力也是被地缘、血缘分割的(池子华,2006;陈达,1993),工头能够监督工人的劳动、对工人提供一定程度的培训,稳定劳资关系的同时能够形成对工人的某种保护。另一方面,帮会(青帮)组织参与劳资纠纷的治理,成为协调劳资关系的重要手段(欣得,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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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工头+包身工制治理机制

(二)“市场-外包-一体化”:制度经济学的刻画

上述分析刻画了劳动力市场雇佣制度的形成和演化,值得注意的是它们之间不是相互替代的,而是存在时间上的交叉与并存。该制度变迁过程是当一种雇佣制度交易成本上升时诱致新的雇佣制度,而新雇佣制度的产生于发展是从边际增量到替代原雇佣制度的动态发展过程。图4是根据上海劳动力市场雇佣制度的这种动态演进所做的制度经济学刻画,其制度变迁和演进的几个关键变量在于工人技术专用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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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上海劳动力市场雇佣制度变迁

如图所示,劳动力雇佣制度根据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缔约稳定性的不同可以分为市场阶段、外包阶段和一体化阶段。在市场阶段中(从19世纪80年代棉纺织业迅速发展到20世纪初劳资冲突凸显),工人掌握的技术水平可以视为“通用技术”,且工人的能力被假设为同质的,企业家并不能有效甄别工人的技术水平。此时工人与企业家处于供需的两端,类似于完全竞争市场的形式,工人与企业生产结合的方式就是市场招工制。如近代上海棉纺织业早期劳动力市场所表现的,市场阶段的契约是脆弱且不稳定的,因为此时工人的跳槽频繁,劳资纠纷较多而且少较权威的仲裁调节机构。

四、雇佣制度的演进:委托-代理的合约视角

该部分构建“企业家+工人”的单层委托代理模型和“企业家+招工代理人+工人”的双层委托代理模型,并讨论合约由前者向后者转型的影响因素。本模型结合近代上海劳动力市场雇佣制度变迁,在Acemoglu & Wolitzky(2011)对劳动力交易市场分析的基础上,讨论了在市场雇佣条件下单层委托代理关系中企业家由于信息甄别的问题无法实现对工人能力的分离均衡,而当嵌入了掌握血缘地缘信息的招工代理人(工头)时,非正式的社会网络一方面包含着对工人能力的甄别机制,另一方面由于社会网络的“粘性”,工头能够稳定劳资缔约关系。随着企业管理的科学化,企业进一步选择养成工制以规避工头的双向利益瓜分。

五、工头制的效率与边界:量化的视角

(一)工头制与企业生产效率

该部分来源于刘大钧《中国工业调查报告》(1937)和《上海工业化研究》(1940)对上海纺织业的调查,基于数据可得性,本文选取民国二十年(1931年)和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细分行业数据。从《中国工业调查报告》中可得民国二十二年棉纺织行业中15个细分行业的工头人数和工人数之间的关系,假设每个细分行业中工头社会网络范围在几年之内是稳定的,由此可得每个细分行业中工头数量和工人人数之间的比例关系。即可以根据民国二十二年的工头与工人数之间的比例关系求得民国二十年的工头数量,由此构建基于细分行业的工头数量和企业资本额之间的面板数据,得到二者关系如图4所示,即工头制的企业绩效。可以看出,当企业的资本额(该处假设是企业规模的代理变量)不断扩大时,工头制是存在效率边界的,当企业的规模相对较小时,工头数量增加对企业绩效有正向作用,而当企业规模扩张(此时往往伴随着技术更新和管理现代化),工头增加对企业绩效的边际贡献为负,即工头制的效率边界是企业发展的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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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工头制的绩效

本文通过简单回归探寻工头制对不同企业规模的边际贡献是否呈现倒“U”型的变化,由于数据限制,本文分别构建1931年和1933年的OLS回归,假设企业在这三年中是存续的且规模在逐渐扩张。模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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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capital表示各行业企业的资本额,gongtou表示每年的工头人数,X为控制变量,即关系厂数。表1是工头绩效的分年度回归结果,结果显示,工头制在民国二十年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明显大于民国二十二年,模型(1)和(3)从实证的角度证实了工头制的绩效随着企业的发展和升级是递减的,即产业的发展和对科学化管理的需求导致工头制的效率出现下降。模型(2)和(4)加入了关系厂数的控制变量,同样可以看到工头制的效率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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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分年度回归结果

(二)工头制与劳资纠纷治理机制

在市场雇佣的条件下,劳动力要素自由流动,同样,当劳资双方发生利益冲突时,虽然部分可以通过政府解决(但政府的裁决机构并不健全),更多的依靠“市场话语权”决定的市场地位解决。当雇佣关系因为工头变化时,工头所属的社会网络(帮会、工会等)也会成为解决劳资争议的一种渠道。在近代上海市政府对劳资争议的编制中指出:“雇主与工人间因为雇佣条件的维持或变更而发生的争议”,根据是否以暂时停止工作划分,劳资争议可分为罢工停业和劳资纠纷。劳资争议可以看成是“理性”的资本家和工人双方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而进行的博弈,近代上海有两种机制作用于劳动力市场,一种是市场化机制,即当劳资争议出现时,更多的是靠劳方和资方在市场中的力量进行博弈;一种是帮会机制,即工人依靠其所属的社会网络,血缘、地缘等,解决与资方争议和纠纷,而工人的社会网络强度也恰恰是工头力量影响的结果。这两种机制影响劳资争议的调处结果,而若帮会(工头)机制在劳资纠纷中发挥的作用凸显,这就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工头制在维护工人权益方面的效率机制。

在近代上海劳动力市场中,关于劳资冲突的治理机制主要包括政府、法庭审判和仲裁,工会行会和帮会介入。其中,调节和仲裁作为解决劳资纠纷的基本方式,国民党上台之后,陆续在各地成立了劳资调节委员会、劳资仲裁委员会,取代了单一的社会调节机制劳资纠纷问题通常是经由社会调节机制处理和解决。各地总商会、总工会、店员总联合会、学生联合会都曾经参与调节劳资纠纷,劳资纠纷多以双方各自做出不同程度的妥协而结束。

李立三曾经认为,“上海工人工作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帮会问题”,解放前,上海的在业工人最多,失业工人最多,入帮会的工人也是最多的。帮会在旧式的各行各业之中有着广泛地影响力,各行各业的手工劳动者是现代产业工人的主体和来源。帮会对工人的影响力通过包工头管理制度实现,其中各行各业的包工头大多数是青帮分子,帮会又通过帮会分子加强对于工人的控制,上海棉纺织工人当中,“男工十之七八”都参加了青红帮,拜有老头子(朱邦兴,胡林阁,徐声,1984)。包工头也通过帮会的人身保护而免于受到其他帮会的欺凌,它们的互相依赖关系更加稳固了这种保护与被保护、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工人一经加入帮会,就会享受到医药费、失业借贷和聚餐等好处。在上海,福新工厂各个部分的工人都由工头分别统治,工头是哪里的人,工人也是哪里人,直到五四运动之后,近代的工会还没有在工人之中建立起来,帮会头目仍然掌控着或者占据着工人界的主导地位(冯勇攀,2015)。

本部分数据来源于《近十五年罢工停业(民国七年至二十一年)》《近五年来上海之劳资纠纷(民国二十二至二十六年)》中关于上海棉纺织业的罢工停业的统计,每一起劳资争议案件包含了如下信息:案由、业务分类、资方国籍、关系厂号、关系职工数、纠纷日数、损失工数、损失工资数、调处者和调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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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劳资纠纷的变量统计

我们从劳工利益的角度出发,劳资纠纷的调处结果分为“劳方完全胜利”、“劳方部分胜利”、“劳方失败”“结果不明”和“仍未解决”五个不同的等级,这五个等级是有次序的,也就是说对于劳工来说,这五个结果的效用一次递减。需要指出,“仍未解决”和“结果不明”的效用最低,是因为有结果总比没结果好,没结果代表着不确定性,未来还要继续耗费精力,因此他们代表着最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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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回归结果

劳资争议案由中,与劳方利益密切的劳动争议数量增加时,劳方获得胜利的概率增加0.438。从时间上看,包身工制度在20世纪30年代的公大、内外棉、喜合等日商纱厂首先实行,然后中国的纺织厂、缫丝厂沿用。所以,本文以1930年为时间节点,模型(2)假设为包身工出现之前,工人在劳资争议中获胜的概率,模型(3)表示包身工出现之后,工人在劳资争议中获得胜利的概率,而这出现这两个时期工人在劳资争议中“胜率”的差异,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包身工的依附者——工头,他们代表着包身工所属的社会网络,同时也容易和包身工结成一体的“联盟”,因此在劳资争议中影响者工人的博弈结果。

六、结语:研究结论与进一步的思考

本文旨在从单纯对劳动制度的定性研究脱离出来,加入一些系统深入的制度研究,找到民国时期上海劳工制度的除剥削压迫性之外的制度内在合理性。从交易成本和合约理论博弈论等层面研究发现,在包身工的剥削性之下还是有一些制度安排实现了对寻找、安置职工和职工跳槽的治理。同时,也通过保障条款实现了对女工的保障,满足了女工的需求,她们的纳什均衡指向了包身工制度,并且在当时社会历史经济环境下,工头制度及其背后的青帮代理了行业协会及政府的部分职能,实现了纠纷的治理,从而实现了劳动力市场的稳定供给。

根据新古典理论,如果市场能够有效治理,经济的发展通常由资本、劳动力和技术进步决定。但是上海的例子表明,私人秩序或民间秩序的意义也不可小视。经济社会在某种程度上需要一些私人秩序或非正式制度来弥补政府、法庭及其他正式制度所缺失的功能,包身工及养成工青帮都是这样看似不合理却有着内在合理性的制度。

通过对上海纺织企业的考察,可以发现近代中国的经济转型并没有通过政府或者工会、协会等正式组织来辅助,反而是通过一定的非正式制度,实现了对劳动力市场的治理。对于上海的企业主和工人来说,正式制度可能暂时无法形成,法庭审判、劳动力治理、企业管理等都是传统社会没有的,也无法一蹴而就。在西方资本主义入侵之后被动面对快速的工业化、产业化无法马上形成有效的劳动力治理。而最终的问题的解决,是基于中国此前传统社会的风俗、习惯和传统进行转化所治理的。在这样的治理机制下,上海地区在工人的劳动技能选择和企业的雇佣制度、女工之间工作激励和是否离职的选择等问题上实现了合作和互惠。工头制度、包身工、等级工资制度之所以能够在近代的生产管理中大量使用,在于企业主、青帮、工头、女工之间的反复博弈。最后,以包身工制度、工头制度、等级工资制度等“私序”的相互补充,达成了组织的形成和劳动力的治理,上海劳动力市场的稳定供给也因于此,同时促进了的上海的工业化进程。总的来说一个稳定劳动力市场并不能自然而然得达到西方的自由活跃的劳动力市场,而是需要一个结合中国传统的过渡制度进行满足。近代以来,组织内部生成的制度经济发展的往往能够适应经济的发展,组织和非正式的组织可以从更微观的层面上影响国家的经济发展,交易成本的高低、交易效率的高低更多是由社会的各种组织所决定,上海的例子为我们考察私人秩序或者说内生秩序和非正式制度对经济的支持和促进提供了一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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